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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一开发商在4A级景区旁建“别墅”惹争议
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为此,国土部早在2003年就多次叫停别墅建设。近日,有读者向本报致电,反映赣州市一开发商在一国家4A级景区旁建别墅,从建成到现在,已长达数年时间。
正在建设中的别墅
谁给“五龙·桂园”开绿灯?
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给别墅供地,为何这个项目能通过审批?
这一情况同样被网友以网帖的形式在某新闻网站发表,帖子内容称:“五一”期间,由赣州淦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五龙桂园推出的10套珍藏联排别墅,全部售罄!为感谢广大置业者,5月5~10日五龙桂园再次加推11席珍藏别墅,其中5席为联排别墅,面积从250~280平方米不等,价格为 4500元/平方米左右。另外6席为珍藏沿湖独栋别墅,面积从325~350平方米不等,价格为11000元/平方米。
网友质疑道:“国家三令五申禁止给别墅供地,然而赣州却顶风而上,大肆建独栋别墅。2003年至今,别墅禁令一年比一年严厉,并且国家多次要求清理别墅用地,为何赣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能为独栋别墅项目进行审批?”
这位网友还列举了一些关于禁止建别墅的相关规定:如2005年12月2日国务院发布《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2005]40号),其中第三章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八条规定: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凡违反规定进行投融资建设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第十五条显示,其他项目中名列第一的为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叫停别墅供地之前已办好手续?
售楼小姐称,手续是在国土部叫停别墅供地之前办好的,“何况,我们这是现房,根本就不用担心”。
“我家住在国家4A级旅游风景区,终身免费进入2000亩AAAA级五龙客家风情园……”6月7日,新法制报记者走在赣州市区的大街上,发现很多这样的广告。
据了解,位于赣州市沙河大道18号的五龙客家风情园是一个以客家文化为主题,以生态环境为载体,集旅游度假、休闲娱乐、修身养性、运动健身、科教会展、户外素质拓展训练基地等多功能为一体的旅游胜地。原由江西淦龙集团投资开发,赣州淦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是该集团下辖子公司。
风情园正大门左侧即为五龙·桂园售楼部,记者以业主的身份和五龙·桂园售楼部一位名叫沈娟的售楼小姐聊了起来。
沈娟带记者来到五龙·桂园小区楼盘示意图前,向记者介绍,小区分两部分,即A区和B区,目前A区已有部分别墅交付使用,共有单体别墅和双拼别墅出售。“A区占地170亩,单体别墅的数量较多,我们老板的想法是让它先闲置一下,等把这个人工湖造好再卖。”
沈娟称,在小区人工湖边上的别墅叫一环,现在每平方米17000元,每栋面积为360平方米,两层,占地面积有200多平方米,然后赠送200 余平方米的花园面积,有两个车库。紧挨着一环就是二环,是三层的结构,均价是14000元,面积为330平方米左右,不过现在剩下不多了。
沈娟表示,购买别墅的人群主要是一些做生意的人和县里面的一些领导。
当记者询问现在国家不让建别墅,这些别墅手续是否会有问题时,沈娟称,这些手续是在国土部叫停别墅供地之前办好的,“何况我们这是现房,根本就不用担心”。
在建别墅经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手续齐全,没有任何问题。
江西淦龙房地产集团董事长蒋庆金称,该公司的确是在建别墅,但都是经过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手续齐全,没有任何问题。
可当记者提出要看五龙·桂园小区建别墅的批准的相关手续,以及当初的规划条件时,蒋庆金则表示,如果政府要他提供他就会提供,他没有义务给记者看,况且记者可以向有关部门查询。
至于在4A级风景区旁建别墅,蒋庆金认为是有些市民理解有误,意思是买的是五龙·桂园小区的别墅,业主就可以终身免费进入五龙客家风情园。
如果五龙·桂园小区是在国土部等多部门紧急“叫停”别墅用地供应前获批并办理好相关手续,现在是否可以建?
“应该是可以的。”6月8日上午,赣州市国土局政策法规科一黄姓副科长告诉记者,毕竟建设有一个工期。
该黄姓副科长告诉记者,能不能建别墅,这要到规划部门了解,看规划部门是否批准同意建别墅。
开发商宣传上称是别墅,买卖双方认可的也是别墅交易,规划部门何以称不是别墅呢?
“那别墅通常有哪几个特点呢?”记者追问道。对于这个问题,廖姓副局长没有正面回答。
相比廖姓副局长,规划局谢科长则称如需进一步了解情况,须征得该局一朱姓书记同意。
可当记者找到朱姓书记后,其称采访一事还要请示领导后,再由该局统一发布告知记者。
临走时,记者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并希望规划局能就以下三个问题进行答复:1.五龙·桂园小区做别墅,是否符合当初的规划条件?2.是否变更过?3.如果该小区建别墅是在国土部“叫停”别墅用地供应前获批的,且办理好相关手续,现在仍在建别墅的行为是否属于违规?
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未收到该局的回复。
拿地时间被指晚于首次叫停时间
赣州市城乡规划局称五龙·桂园小区建别墅的土地符合相关规定,是国土部2006年12月叫停别墅供地之前就办好了相关的手续。但赣州淦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拿地时间为2005年,明显晚于首次叫停的2003年。
五龙·桂园小区别墅项目的用地情况是怎样的?记者在赣州市国土局章贡分局资料室查询开发商的有关资料后了解到一些相关情况。
查询中,记者得知赣州淦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与赣州市国土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宗土地位于章贡区沙河镇五龙村,即现在五龙·桂园小区所在地。
此块土地性质为商业居住。但记者在发现该合同第十一条约定,受让人(即赣州淦龙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具体的要求,如土地主体建筑物性质、附属建筑物性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条款的关键内容和数据,居然全是空白,而关于其他土地利用要求则是一句话 ——按照赣州市规范要求。
受让人在合同中表示,将在2007年7月26日之前完工建设。
关于五龙·桂园小区建别墅一事,新法制报记者于6月22日将此事反映到赣州市国土局监察支队。该队一名女工作人员称,按道理是不可以建别墅。
记者随后问道,如果当初建别墅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在国土部等部门叫停后,是否允许再建?她表示仍然不可建。
该队一位程姓负责人表示,建别墅是不允许的,但有的项目是以前批准的,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该队另一姜姓负责人则表示,会及时向领导汇报此事。
而相关资料显示,截至去年,国土资源部曾4次叫停别墅用地。第一次是在2003年2月,首次提出“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第二次是在 2006年5月,国家再次重申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别墅供地,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同年12月,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的通知》,禁建别墅类房地产、高尔夫球场、赛马场项目等5类。
第三次是在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节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第四次是在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称,“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对此,赣州市城乡规划局章贡分局谢局长的解释是,五龙·桂园小区建别墅的土地符合相关规定,是在国土部2006年12月叫停别墅供地之前就办好了相关的手续。
如果从时间上来看,拿地时间为2005年,明显晚于首次叫停的2003年,对此问题,相关部门没有作出回应。